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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带”之秀

2004-06-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士君 我有话说

据报道,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为打造法官与律师之间的“隔离带”,日前推出了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的几项措施,其中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与担任案件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律师握手,互致问候及谈笑;非涉案件时,审判人员亦不得与律师一起吃喝、娱乐、旅游或款、物往来,一经发现,该律师今后不得担任该审判人员承办

案件的代理人或辩护人等”。如此纯属“物理意义”上的“隔离”,其又能奈司法腐败何?更遑论靠其“维护司法公正”呢?

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不清不楚,甚至私下里搞非法交易,左右最终的判决,不仅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大因素,更是威胁司法公正的一块顽石。故而建立起法官与律师之间的“隔离带”,限制两者之间的不正当交往,理应是铲除司法腐败的应有之义。但建立“隔离带”,应立足于制度层面,以完善现有的监督与制衡机制,而不是搞花样做表面文章。比如规范两者之间关系,若满足于“不得与担任案件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律师握手”,甚至连“互致问候及谈笑”也成为不能越雷池半步的“红线”,就分明有作秀之嫌了。假若两者属初次见面,握手就成为最起码的礼仪,难道就一定要故作冷漠状,才有助于确保司法公正吗?假若两者属故交,法院在不执行回避原则的情况下,即便其不握手问候,不照样“心有灵犀一点通”,甚至完成非法交易没商量吗?

其实,法官与案件代理人或辩护人之间即便存在非法交易,他们也不会选择在众目睽睽的法庭之上或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隔离措施”也过于低估那些法官和律师的智商了。因为大凡非法交易,几乎无不完成于“月黑风高夜”或者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神秘氛围中。又有几个把自己非法交易的地点选择在光天化日之下甚至是法庭之上呢?所以对那些欲搞非法交易的法官或律师,不得“握手”和“互致问候”的“隔离措施”,无疑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靠如此“花架子隔离带”,不光隔不断法官与律师之间的非法交易,还反而提醒了他们在行为举止上如何“避嫌”,以防止其曾经的私下交易暴露出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来。

当然,要铲除导致司法腐败的土壤,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是十分有必要的,但不能拿如此“花架子隔离带”进行矫枉过正般的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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