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1998年1月成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由8所发展为39所,法学硕士教育已累计招生约3万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政法部门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在校生达到2万多人,全国累计有近9000人完成学业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已成为广受社会关注并具有相当社会影响的专业学位之一。
新一届指导委员会将自己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为 把提高学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作为培养法律硕士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法学院校要认真研究探索全过程的法律职业伦理训练体系,注重职业伦理道德的培养;通过招生改革,更多地招收具有从事法律职业潜质的优秀生源,尊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规律,形成更加科学的培养模式;在未来几年的工作中,要扩大法律硕士招收的数量,使法律硕士培养规模有一个较大的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