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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业精神

2004-06-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伟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

职业精神是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精神。社会主义职业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为人民服务。

社会主义职业精神由多种要素构成,它们相互配合

,形成严谨的职业精神模式。职业精神的实践内涵体现在敬业、勤业、创业、立业四个方面。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征程中,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都应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职业精神,尽职尽责,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职业精神及其一般特征

社会发展的进程表明,人类的职业生活是一个历史范畴。一般来说,所谓职业,就是人们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而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人们在一定的职业生活中能动地表现自己,就形成了一定的职业精神。

职业作为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对社会成员的精神生活和精神传统产生着重大影响。其一,职业分工及由此决定的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影响着人们对生活目标的确立和对人生道路的选择,以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其二,人们的职业活动方式及其对职业利益和义务的认识,对职业精神的形成有着决定性作用。一个人一旦从事特定的职业,就直接承担着一定的职业责任,并同他所从事的职业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对一定职业的整体利益的认识,促进其对于具体社会义务的文化自觉。这种文化自觉,可以逐步形成职业道德,并进而升华为职业精神。其三,职业活动的环境、内容和方式,以及职业内部的相互作用,强烈影响着人们的情趣、爱好以及性格和作风。其中包含着特定的精神涵养和精神情操,反映着从业者在职业品质和境界上的特殊性。可见,所谓职业精神,就是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精神。

职业精神具有以下特征。在内容方面,它总是鲜明地表达职业根本利益,以及职业责任、职业行为上的精神要求。就是说,职业精神不是一般地反映社会精神的要求,而是着重反映一定职业的特殊利益和要求;不是在普遍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而是在特定的职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它鲜明地表现为某一职业特有的精神传统和从业者特定的心理和素质。职业精神往往世代相传。在表达形式方面,职业精神比较具体、灵活、多样。各种不同职业对于从业者的精神要求总是从本职业的活动及其交往的内容和方式出发,适应于本职业活动的客观环境和具体条件。因而,它不仅有原则性的要求,而且往往很具体、有可操作性。在调节范围上,职业精神主要调整两方面的关系 一是同一职业内部的关系,二是同一职业内部的人同其所接触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从历史上来看,各种职业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维护自己的职业信誉和职业尊严,不但要设法制定和巩固体现职业精神的规范,以调整本职业集团内部的相互关系,而且注意满足社会各个方面对于该职业的要求,调整该职业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在功效上,职业精神一方面使社会的精神原则“职业化”;另一方面又使个人精神“成熟化”。职业精神与社会精神之间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任何形式的职业精神都不同程度地体现着社会精神。同样,社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又是通过具体的职业精神表现出来的。社会精神寓于职业精神之中,职业精神体现或包含着社会精神。职业精神与职业生活相结合,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形成具有导向性的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以致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着从业者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所形成的品行,影响着主体的精神风貌。

社会主义职业精神不同于其他社会制度下的职业精神,它具有以下三个重要特征 第一,它是社会主义精神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的社会生活分为三大领域,即家庭生活、职业生活和公共生活。社会主义职业精神就是职业领域内社会主义精神的特殊要求。第二,它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从根本上使职业利益同社会利益、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致起来,各种职业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各行各业可以形成共同的精神追求,即为人民服务,并使之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发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第三,它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灌输性”。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精神是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主体内容不像旧的职业精神那样,可以自发产生,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下,通过有觉悟的职业成员的努力建立起来的。列宁在谈到培养工人的社会主义意识时指出 “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 《列宁选集》第1卷第267页 因此,加强对从业者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使之认清社会主义职业的性质和特点,了解本职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地位,是十分必要的。

职业精神的基本要素

社会主义职业精神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分别从特定方面反映着社会主义职业精神的特定本质和基础,同时又相互配合,形成严谨的职业精神模式。

职业理想。社会主义职业精神所提倡的职业理想,主张各行各业的从业者,放眼社会利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种职业理想,是社会主义职业精神的灵魂。一般说来,从业者对职业的要求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维持生活、完善自我和服务社会。这三个方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职业选择中都是必须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在选择职业时应该把服务社会放在首位。因为,只有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分别从事社会所需要的各种职业,社会才能顺利地前进和发展。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广大社会成员包括从业者自身,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职业态度。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是从业者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职业态度具有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双重意义,它不仅揭示从业者在职业生活中的客观状况,参与社会生产的方式,同时也揭示他们的主观态度。其中,与职业有关的价值观念对职业态度有着特殊的影响。一个从业者积极性的高低和完成职业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职业价值观念。职业伦理学研究表明,先进生产者的职业态度指标最高。因此,改善职业态度对于培育社会主义职业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职业责任。这包括职业团体责任和从业者个体责任两个方面。例如,企业是拥有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责、权、利的经济实体。在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中,责是主导方面。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正确划分了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且也规定了企业与从业者的责、权、利,并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里的关键在于,要促进从业者把客观的职业责任变成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

职业技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职业对职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需要科学技术专家,而且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熟练从业者。没有这样一支劳动者大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各级科技人员之间以及科技人员和工人之间都应有恰当的比例,生产建设才能顺利进行。良好的职业技能具有深刻的职业精神价值。

职业纪律。社会主义职业纪律是从业者在利益、信念、目标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所形成的高度自觉的新型纪律。从业者理解了这个道理,就能够把职业纪律由外在的强制力转化为内在的约束力。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职业纪律可以保障从业者的自由和人权,保障从业者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职业纪律虽然有强制性的一面,但更有为从业者的内心信念所支持、自觉遵守的一面,而且是主要的一面,从而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涵。自觉的意志表示和服从职业的要求,这两种因素的统一构成了社会主义职业纪律的基础。这种职业纪律是社会主义法规性和道德性的统一。

职业良心。这是从业者对职业责任的自觉意识,在人们的职业生活中有着巨大的作用,贯穿于职业行为过程的各个阶段,成为从业者重要的精神支柱。职业良心能依据履行责任的要求,对行为的动机进行自我检查,对行为活动进行自我监督。在职业行为之后,能够对行为的结果和影响作出评价 对于履行了职业责任的良好后果和影响,会得到内心的满足和欣慰;反之,则进行内心的谴责,表现出内疚和悔恨。

职业信誉。它是职业责任和职业良心的价值尺度,包括对职业行为的社会价值所做出的客观评价和正确的认识。从主观方面看,职业信誉是职业良心中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的表现。职业良心中的这些方面,能使一个人自觉地按照客观要求的尺度去履行义务,宁愿做出自我牺牲也不愿违背职业良心,做出可耻、毁誉和损害职业精神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职业信誉鲜明地体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理想和主人翁的职业态度。从客观方面说,职业信誉是社会对职业集团和从业者的肯定性评价,是职业行为的价值体现或价值尺度。同时,职业信誉又要求从业者提高职业技能,遵守职业纪律。社会主义职业精神强调职业信誉,更重视把社会的客观评价转化为从业者的自我评价,促使从业者自觉发扬社会主义职业精神。

职业作风。它是从业者在其职业实践中所表现的一贯态度。从总体上看,职业作风是职业精神在从业者职业生活中的习惯性表现。社会主义职业作风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它好比一个大熔炉,能把新的成员锻炼成坚强的从业者,使老的成员永远保持优良的职业品质。职业集体有了优良的职业作风,就可以互相教育,互为榜样,形成良好的职业风尚。

职业精神的实践内涵

毛泽东指出 无产阶级认识世界的目的,只是为了改造世界,此外再无别的目的。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因此,必须十分重视推进职业精神向职业实践的转化。职业精神的实践内涵至少应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敬业。敬业是职业精神的首要实践内涵,即社会成员特别是从业者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职业特别是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尊敬和热爱。敬业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精神,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是从业者希望通过自身的职业实践,去实现自身的文化价值追求和职业伦理观念。敬业与人的存在方式、人的本质、人的全面发展都有着直接的联系,并共同构成职业精神的完整价值系统。从事职业活动,既是对社会承担职责和义务,又是对自我价值的肯定和完善。职业精神所要求的敬业,承载着强烈的主观需求和明确的价值取向,这种主观需求和价值取向构成从业者实践活动的内在尺度,规定着职业实践活动的价值目标。马克思在其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 “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的;人类的天性本来就是这样 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善。”“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服务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任何沉重负担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作出牺牲;那时我们得到的将不是可怜的、有限的和自私自利的快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亿万人,我们的事业虽然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发挥作用,当我们离开人世之后,高尚的人将在我们的骨灰上洒下热泪。”马克思在青年时期就树立的为全人类服务的崇高敬业精神,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勤业。古人说 “业精于勤”。职业精神必须落实到勤业上。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对“勤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他指出 “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白求恩同志“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整个八路军医务系统中,他的医术是很高明的。这对于一班见异思迁的人,对于一班鄙薄技术工作以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为了做到勤业,我们不仅要强化职业责任,端正职业态度,还需要努力提高职业能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今天,提高职业能力,就要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去提高,在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去提高,在解决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的实践中去提高,在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实践中去提高。

创业。我们正在进行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事业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仍处在持续不断的创业进程之中,需要继续发扬创业精神。“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职业发展的动力在于创新。面对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挑战,面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提出的巨大需求,我们的职业活动必须开阔眼界,紧跟世界潮流,抓住那些对经济、科技、国防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课题,抓紧攻关,自主创新,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历史反复证明,推进职业发展,关键要敢于和善于创新。有没有创新能力,能不能进行创新,是当今世界范围内经济和职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及时提出适应职业实践发展要求的方针政策,及时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环节,不断从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中吸取营养,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

立业。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所要“立”的根本大业。各行各业的职业精神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业。需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综观全局,本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高扬社会主义职业精神,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我们核心的职业任务就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职业实践,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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