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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2004-07-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刘茜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日电 针对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发生多起学生伤亡事故的情况,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对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据了解,6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一名小学生爬墙进军用弹药库寻找失落足球时不慎触电身亡;6月15日,沈阳市一名6岁幼童落入水塘溺水死亡;6月9日,黑龙江省齐齐哈

尔市某中学组织学生到某水库远足活动,返校途中8名学生落伍,继续在水库游玩,其中1名高一学生落水,其他3名同学去抢救时也落入水中,最终全部溺水身亡;5月11日,山西省晋城市发生因学生早到进不了教室,到教室旁边的舞台上避雨,恰好舞台房顶部分塌陷,造成1死13伤的事故;5月13日,长安大学教工食堂因油锅过热引起食堂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多平方米,造成一人轻伤。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一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二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本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和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三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在放暑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四要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在组织学生外出参观旅游时,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要结伴同行,同时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五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学校24小时必须有校领导在校值班。六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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