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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实力相近的电信企业相互竞争

2004-07-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蔺玉红 我有话说

“未来若干年,中国电信业的改革经验可能成为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教科书’。这不仅因为电信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电信产业持续高速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而且因为其改革任务的系统性和复杂性。”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日前在回顾我国电信改革时提出如上观点,并对今后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建议。

监管改革相对滞后

记者: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电信改革有何独特之处?

陈金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推进电信改革中,同时面临两大特点:一是世界最大、增长最快、发展最不平衡的通信市场;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主导市场竞争格局。

记者:在这种背景下,电信改革是怎么进行的?

陈金桥:我国电信业的改革主要围绕电信运营体制和电信监管体制改革展开。历次运营体制改革的特征可以概括为:1、增量调整存量:10年间,先后引入了中国联通、吉通、中国网通、中国铁通等人民邮电以外的运营主体。2、存量重组增量:参考欧美和亚太国家电信改革的经验,对中国电信集团先后两次拆分。第一次较多借鉴英国、美国的专业拆分经验,花费了3年时间;第二次较多参考日本主导运营商NTT的地域划分经验,耗费2年时间,并重新整合了国内较小的电信运营商。3、政府主导市场。每一次运营体制改革,政府部门总是发起者和实施者,主要目的是培育实力接近的竞争主体,保障和促进消费者利益。

记者:监管体制如何改革?

陈金桥:从改革进展来看,整体上处于滞后跟随的局面。目前完成了两个阶段的工作:1、政企分开,组建中央和地方监管机构。1998年组建信息产业部是实施政企分开,成立中央监管机构的标志。其后花费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地方通信监管机构的组建工作。2、政资分离,监管机构角色清晰化。2003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原由信息产业部代为行使的电信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开始移交给国资委,这一工作已于2004年初随中国铁通划归国资委而基本完成。适时适度实现政监分开记者:中国电信业目前已经站在了一个较高的起点,是否还有必要再继续改革?陈金桥:电信业下一步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稳健地前行,继续巩固改革和发展相互促进、彼此带动的良好局面,因此,电信运营体制和监管体制仍要继续改革。运营体制改革要在中观、微观两个层面更加深入。在中观层面,根据业务市场领域和可竞争程度,适时适度引入新增量,并按照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加快调整优化电信业国有资产存量,增强国有资本对其他社会资本的控制能力,最终形成实力接近的若干家企业相互竞争的局面。

记者:我国电信监管机构现在已经扮演着公平的裁判角色,为什么还要改革?

陈金桥:在未来多元化主体、多种经济成分的竞争环境下,所有制歧视逐步淡化乃至消失。监管机构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备以及监管能力的不足,特别是专业技能人才与财政资源的匮乏,如果不能及时在体制上解决,可能影响到改革目标的实现及电信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具体应该怎么改革呢?

陈金桥:应该是在巩固政资分离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竞争环境的需要,依法建立中央集权、二级监管、专业性较强的国家电信监管机构。考虑到国家政治体制、信息化战略、运营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等因素的制约,需要加强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协调。可以预见,“政监合一”的管理体制模式还会存在。但未来几年,通过建立相对独立的、专业性的市场监管机构来部分实现政监分离职能是可能的。目前我国金融业管理上的“三会一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与中央银行)体制是可以借鉴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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