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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强化公众参与环境监督

2004-07-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晓华 我有话说

本报布鲁塞尔7月21日电 欧盟强化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一项新法令今天开始生效。新法令要求各成员国在涉及环境领域的重大决策前,包括处理垃圾和修建公路等,必须首先征询民众的意见。

这项法令与目前实施的法令相比,把对公众意见的咨询放在政府每一项重大决策之前,涉及国土整治、农业、

水资源管理、旅游、工业和能源等产业和领域,要求各国政府在制定这些领域的发展计划之前,必须对重大工程给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动植物、土壤、水、气候、风景以及公众健康等可能带来的影响,作出预测和评估,并提交报告供民众讨论,使政府决策更加符合公众的愿望。

欧盟委员会负责环境事务的委员瓦尔斯特伦要求,今后3年内各国应将此法令写入本国法律,而目前只有9个国家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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