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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回归,祸兮福兮?

2004-07-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周云飞 江慧 本报记者 胡晓军 我有话说

生态好了,野生动物多了,难题也来了。在江西九江森林覆盖率较高的丘陵山区,野猪成群出没,毁坏作物,与农民抢口粮,成为当地一大危害。

野猪横行马回岭

盛夏时节,正是江西省九江县马回岭镇西瓜丰收的日子,可是今年,这里的瓜农们却怎么也乐不起来

,因为成群的野猪把西瓜糟蹋得面目全非。7月16日,记者在马回岭镇采访时,镇党委副书记田信伦挠着头皮说:“那真是件头疼的事儿!”

马回岭镇地处庐山脚下,有山林面积1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随着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基本上没有了乱砍乱伐现象。加之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做饭用上了液化气,村民很少进山砍柴。多年来,这里的山林长得郁郁葱葱。然而,生态保护有了成效之时,麻烦来了:几年前零零星星在山脚下出没的野猪,在近几年迅速繁殖,开始成群结队下山扰民,甚至来到村民的房前屋后,一夜之间就把庄稼啃得颗粒无收。

朝阳村二组在山脚下有120多亩良田,连续几年遭到野猪祸害没收成,今年无人敢耕种。村民徐珍木今年在山脚下种了3亩多苗木,原以为野猪对苗木不感兴趣,疏于看守,结果野猪一夜之间把苗圃“耕作”一番,苗木死伤无数,损失近万元。据了解,马回岭镇10个村,村村都有野猪灾情。

一头野猪一年能繁殖十几头小野猪,加之没有豺狼虎豹等天敌,它们的数量正在迅速膨胀。据朝阳村党支部书记陈义斌估计,他们村至少有五、六百头野猪出没,而整个马回岭镇范围内少说也有几千头野猪。事实上,不仅是九江县的马回岭镇,在九江市的武宁、永修、彭泽等县区,都出现了野猪成灾的现象。

野猪成灾怎么办

由于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便猎杀,当地村民只好想尽办法防范。马回岭镇的西瓜大户们,每天晚上花钱请人看护瓜田,打锣或放鞭炮驱赶野猪,弄得劳民伤财,还往往是东家赶走了野猪,又害了西家。村民们以往使用过的稻草人、篱笆等防范手法如今也都不管用了。“白天忙生产,晚上忙赶猪”,村民们说,这种日子真是苦不堪言,猪患之祸不知何时是尽头。

为此,记者采访了九江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秦晓山。据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向当地政府提出赔偿要求。而野猪属国家非重点保护动物,不在赔偿之列。他说,尽管野猪受保护,但当它成为一种灾害时,是可以依法合理猎捕的。因此,该市林业部门规定,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具体危害情况,向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报猎捕计划,组织专人合理猎捕,但不能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武器和工具,如电捕、投毒等。但眼下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猎捕技术和工具,去年底彭泽县报了捕猎200头野猪计划,由于没有猎捕工具――传统的土铳、猎枪早已被禁止在民间使用,猎捕计划无疾而终。

据了解,目前各地都面临着因捕杀手段欠缺而无法猎捕野猪的问题,有些灾情严重的山区向省级政府申请批准用军用枪支猎杀野猪,也有一些地区通过当地林业部门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联手猎捕,成立猎捕区,统一时间段进行猎杀。这些做法值得九江借鉴。

野猪回归意味什么

专家认为,野猪成灾一方面意味着生态平衡有了很大改善,另一方面也反证了我们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后,生态平衡被打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恢复到正常状态。因为生态环境的破坏,豺狼虎豹等野猪的天敌依然不能及时恢复,使得野猪泛滥成灾。

野猪坑农令人心疼,然而九江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令人振奋。尽管野猪对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但是在那些善良的村民眼里,“野猪不能打,是国家保护动物”的观念是那样的根深蒂固。一些老村民对野猪的回归还流露欣喜,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尽管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但是当农民都对野生动物有了发自内心的保护意识之后,我们离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之日还会远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野猪的回归,未尝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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