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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办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

2004-08-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任生心 我有话说
 

洪道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九三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邹泓
北师大心理学院副院长、
民进北京市委会妇女儿童委员会副主任

蒋国华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授、
民进北京市委秘书长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的压力将长期存在

记者:社会各界关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法规”或文件,但学龄流动儿童就学仍不尽人意,问题在哪儿?

蒋国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实质上是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化进程的伴生现象。近亿的流动民工背后,就必定跟随有数百万正值学龄的孩子。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指出,我国流动人口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且数量巨大,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压力将长期存在。

邹泓: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儿童就学人数将成正比增长。据统计,现在全国约有9000多万进城务工子女面临受教育的问题。尽管政府三令五申,让流动儿童进公办学校,但由于公办校面临的经费等一些问题,暂时无法全部接收务工子女。目前仍有约一半的流动儿童在“外边”,即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的工棚里上课。

由于生活、卫生习惯不同,口音有别,以及经济上的差距等,在幼小的心灵中,不少流动儿童有着一种天然的自卑心理。尽管这样,一名在北京就读公办学校的进城务工家庭的中学生还是对我说,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北京孩子那样学习?因为我来自农村,家里很穷,这里的学校收费比家乡贵,这使我家更穷了!但我还是喜欢在北京读书,因为这里的条件太好了。

洪道德: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来说,由于他们的父母本身文化水平大多不高,又忙于生计,既没有闲暇时间,有意识地系统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也没有多少能力,全面塑造孩子良好的思想品质。而由这样的父母相对集中形成的“小社会”,其环境对民工子女的思想教育、人格培养也是有相当缺陷的。就学校的教育而言,有两个方面功能,除了传授文化知识,还要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儿童少年时期是一个人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能否健康成长,学校的教育和培养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因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的思想品质、法制意识、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养,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这很不利于他们子女的健康成长,如果对这些孩子不加强管理和引导,放任自流,其后果不堪设想。目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现三大趋势:一是始犯年龄越来越小,二是犯罪性质越来越重,三是在违法犯罪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事实告诉我们,绝不能放松对儿童、少年的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而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来说,这方面的教育就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处境堪忧

记者:现在办的许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能有效解决流动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吗?

蒋国华:目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还很不规范,不少学校处于无人过问、无序管理状态。据北京市教委基教处调查,和公办学校相比,民工子女学校一般都存在办学条件较差、教师素质偏低、教学质量不高,还有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的管理问题。

北京现有409万流动人口,就一般估算,约有学龄流动儿童15万人,而仅有一半民工子女进公办学校借读。按2001年城近郊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政府每年为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投入超过1.6亿元。目前北京虽已形成了公办校为主、伴有250多所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以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教育问题的格局,但这些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没有合法的办学手续,各项条件和服务管理较差等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使这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邹泓:仍以北京为例,我们对北京几个城近郊区调研时,一位民工子女学校办学者告诉我们,他在3个区办的几所连锁学校,在校生就有6000余人。由于有的区要求办学者拿出100万元注册资金才给办注册手续,学校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迁到了大兴区,这些情况客观上给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带来了困难。据有关部门估计,石景山区有民工子女学校在校生1万人,海淀区2万人,朝阳区5万人。

民工子女学校所以能够存在,据我们调查,主要是由于进城打工者中有大量的做小买卖者,他们无力支持孩子上公办学校,于是自发形成了民工子女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一方面公办校尚无能力全部接纳进城务工子女就学,另一方面,进城务工子女学校又常常处于无序管理状态。所以,有关部门应尽快想办法,帮助进城务工子女学校克服眼下的困难,改善不利的处境,尽可能为民工子女上学提供方便。

当务之急是引导规范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

记者:怎样才能办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

邹泓:应建立流动人员子女教育经费的协调分担机制。一方面需要国家加大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的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倾斜、教育经费补贴等措施,建立起经费的协调分担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工作目标的实施。还可探索与流动人员流出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工作的模式,比如共同创办流动儿童少年学校等,这将更有利于学生的学籍管理和今后的继续教育。城市教育部门应尽快制定社会力量举办简易学校的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将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教育系统统一管理,北京市在近几年的管理工作中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对民工子女学校的规范管理,既要严格限制办学的基本条件,也要对教育教学加大督导力度,保证一定的教育质量,还要严格对学校财务制度的监管,制定适宜的收费标准,以免加重流动人员的经济负担。蒋国华:地方政府应酌情降低门槛、放宽标准,承认这些学校为合法。可参照1998年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应允许公民个人(包括外地进城打工者)“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若达到了“放宽”规定的办学标准和要求,则地方教委应予承认,发给其办学许可证。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要纳入地方教委的管理。为提高办学质量,可给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师资,还可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给这些孩子上课;还要采取措施,让这些学校的孩子达到起码的安全、卫生、健康等要求,确保进城务工子女具有和城市同龄孩子一样的受教育权利与条件。像石景山区那样,对好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学校给予引导、协调和帮助;对中等状况的令其合并或整顿、规范;对差的则取缔,但要妥善安排那里的在读孩子。

对于进城务工子女学校,还应将其作为“城市的希望工程”,给予经费等支持。我们能够将用完的书本、淘汰的电脑、课桌椅子等教学设施送往千里之外的老少边穷地区,关爱那里的穷孩子,为什么没想一想,在我们身边就有这么多现成的“希望工程”,这么多“祖国花朵”在等着我们去帮一把呢?

(人物素描:赵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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