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8月14日电
黑龙江省计划从今年起,用3到5年时间,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该省农村一线从事为期2年的党务或行政工作,同时还要选派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到村小学担任副校长,以全面提升该省农村工作水平。
在黑龙江省的3万多村级干部中,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只占5%,初中文
化水平的约占60%。为了更好地为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黑龙江省把“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列为“十项利民行动”的33个重点推进项目之一。为了让这些大中专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回得来,黑龙江省决定,凡参加支持农村建设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另外还享受一些政策待遇
到农村工作的志愿者不开具就业报到证,在农村工作2年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年交通补助400元,两年志愿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去向开具就业报到证,其中,对志愿扎根农村工作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万元。根据志愿者本人要求保留户口和档案的存放机构,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保送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并保留学籍,待服务期满后,回学校攻读学位。对服务期满的专科生志愿者可参加当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并给予20分政策照顾。对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有困难的志愿者,学校可为其办理暂缓偿还手续,服务期满志愿扎根农村工作的,可全额免除国家助学贷款。对欠缴学费的特困生志愿者,高校要适当减免学费。服务期满2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通过考试方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志愿扎根农村工作的,给予行政副科级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