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宏观调控各项措施的逐步到位,各级政府积极疏导价格矛盾,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使物价上涨势头出现减缓迹象。权威部门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防止物价过快上涨的任务仍很繁重,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价格调控工作。
今年以来,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持续上涨趋势,1 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8%,商品零售价格总水
为防止价格总水平上涨过快,各级政府在价格监管调控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在一季度一律不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基础上,从4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两条控制线”措施,当一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4%时,这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即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二是千方百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加强粮食价格监测、监管,提前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落实对农民种粮的各项优惠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供应。三是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调控。进一步落实对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扩大享受化肥优惠运价范围;下调进口化肥综合差率;暂停部分品种价格允许上浮的规定。四是积极疏导价格矛盾。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类别,对电解铝、铁合金、氯碱、钢铁、水泥、电石等高耗能行业试行差别电价,抑制过热行业盲目发展;扩大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范围,拉大峰谷价差,缓解电力供求矛盾。充分考虑国际国内市场情况,科学把握时机,合理调整成品油价格。五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流通、零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利用运力紧张之机乱加价、乱收费问题;开展粮食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查处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价格秩序。
从目前情况看,这些措施已经收到了明显成效,价格总水平上涨势头有所遏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粮价涨势趋缓,4月份以后趋于稳定。
钢材价格趋于平稳。从3月中下旬开始,建筑类钢材价格开始回落,4月份至5月上、中旬加速下跌,5月下旬开始止跌回升,走势平稳。
化肥涨价趋势得到控制。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各地出台临时干预措施后,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化肥价格稳中有降。
工业消费品价格持续回落。今年1 7月,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4%、1.6%和1.6%。
据分析,今年以来的物价上涨,是我国经济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的反映,具有一定惯性;由于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然偏大,煤电油运紧张状况尚未有效缓解,粮食和能源、原材料涨价的连锁反应还会进一步释放。因此,今后一个时期防止物价过快上涨的任务仍很繁重。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价格调控工作。
第一,继续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措施。凡是达到“两条控制线”的地区,要坚决执行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措施;暂时没有达到“两条控制线”的地区,也要掌握好出台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防止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
第二,认真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前要认真组织好夏粮收购、入库和夏种工作,落实夏粮收购资金,保持粮食收购价格基本稳定。当稻谷市场价格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指定粮食收购企业要积极入市收购。要依法严厉打击压级压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防止粮食价格出现剧烈波动。
第三,继续实施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要进一步组织好化肥生产、进口和调运,认真落实对化肥生产、供应各环节的优惠政策。适当改进和完善化肥价格干预措施,促进化肥生产流通,保证市场供应。
第四,抓好已出台电价政策的落实,理顺煤、电价格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疏导电价矛盾等政策措施,有效发挥价格杠杆对电力供求的调节、引导作用,促进顺利迎峰度夏。依法对煤炭价格进行适当调控,理顺煤、电价格矛盾,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
第五,建立生产资料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继续密切关注生产资料市场供求和价格、成本变化,认真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准确判断国民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态势和存在的问题。建立钢材供求和价格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第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针对当前市场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