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和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土地管理法等10部法律修正案。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7至第28号主席令,公布这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经表决,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关于加入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的决定,批准了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批准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了任免名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告,现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83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今年上半年的经济工作表示满意,认为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总体上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央采取一系列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已见成效,经济运行中一些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已经得到有效抑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为此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应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宏观调控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仍处在关键阶段。做好今年下半年经济工作,任务还很繁重。要切实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调整结构、深化改革、转变增长方式上来,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国务院的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各地区、各部门对解决“三农”问题总体上是高度重视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的情况总体上也是好的。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加强农业的政策效应也已经显现,农民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农业在宏观调控中得到加强,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增长出现可喜变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的步伐,农业和农村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同时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国家,确保粮食生产、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要看到解决好“三农”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加强“三农”的决心不能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能减弱,强化“三农”的各项工作不能松懈。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围绕“三农”问题这个中心,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开展监督和调研工作,切实监督和支持国务院把有关“三农”问题的各项法律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在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电子签名法和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颁布实施,在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监督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对公路法等十部法律的个别条款的修改,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急需的、成熟的先改,急事急办的原则进行的,这样既有利于保障法制的统一,又能够适应现实的需要,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这种做法,过去有过,但这次比较集中。这也是我们着眼于提高立法效率,保障法制统一的一次有益探索。
在谈到人大监督工作时,吴邦国指出,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加强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些年来,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和改善人大监督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应予充分肯定。在多年实践中,我们摸索到了一些监督的有效形式,并使之制度化、机制化。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他强调,要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关键是监督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正是按照这个原则和思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对出口退税、超期羁押和“三农”等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吴邦国强调,做好人大的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必须遵循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必须遵循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必须遵循不包办代替的原则,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唐家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