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8日电 公安部近日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用3年时间彻底把治安员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
公安部要求,对于现有治安员,要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原则,陆续清退。2008年1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以县级公安机关为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治安员队伍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退;对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且有合法稳定经费保障的治安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进行为期1周的教育培训,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将续聘1年,不合格者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