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牙期间与您所谈妥的出庭辩护,目前已无法履行,在法庭做出 取消你自我辩护权的 这种规定后,我不同意继续前往。”前美国国务院官员、本应在这周前往出庭作证的乔治・科尼先生,上周末这样致函被关押在海牙国际法庭的米洛舍维奇。
9月2日,海牙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宣布为米氏强行指定辩护律师后,已有12位
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建立于10多年前,其目的是体现正义战胜邪恶,通过对罪恶的审判警告各方,此类事件不能重现。其中尤以对前南总统米洛舍维奇的审判最引人关注,被称为“世纪性审判”。但2002年2月以来,审判进程并不如意,媒体评论,“没有任何能够证明米犯有种族灭绝及其他严重罪行的证据”。
相反,米氏自我辩护中,对证人的犀利质问经常使法庭及西方社会感到头痛。2001年8月,海牙方面考虑要为米指定律师,但遭到已故原主审法官里查德・梅的坚决拒绝,他认为这“违反国际法”,被告“有权进行自我辩护”。
去年冬,美国务院负责战争罪审判工作的沙夫律师表示,“假如允许萨达姆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那么萨达姆关于反对美国非法占领伊拉克、美国曾经是伊拉克对伊朗战争的帮凶的言论,每晚都会出现在中东各国的电视新闻中,其结果只会进一步刺激萨达姆的追随者起来反对美国,那将是非常可怕的。”他提醒,不能允许萨达姆采用米氏战术,把对自己的审判表现为“傀儡法庭上的胜利者的真理”。
法庭在压力下最终让步,为米氏强行指定英国科依及其助手做辩护律师。对此的解释是,米氏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继续自我辩护,而并未采用沙夫的说法,是为了防止被告在法庭上采取“破坏性行为”。审判2年后,就在被告方法庭辩护就要开始之际,辩护人的自我辩护权被取消,辩护人的嘴从此被封堵。
尽管主审法官罗宾逊威胁,即使米氏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审判仍将继续,证人拒绝出庭可能会对被告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此后任何人也无权指责审判是否公正。然而,这不可能不对法庭声誉造成极大影响,也很难保证司法公正,审判过程不受指责。 本报贝尔格莱德9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