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80
英语难学至少有以下原因:
汉语以方块字为书写形式,是一种表意语言,与英语一类表音语言有天然区隔,在历史上风马牛不相及,长期绝缘,基质大异,各有固习和定规。比较而言,印欧语系虽然语种繁多,但同出一源,其中有拉丁语一分为多,有日尔曼语一分为多,分家兄弟仍分享着几分相似的容颜,是大同小异或明异暗同。此后,英语在英伦三岛上形成,作为“三次入侵和一次文化革命”的产物,被丹尼尔・笛福视为“罗马/撒克逊/丹麦/诺曼人”的共同创造,其中包括了日尔曼与拉丁两大语流的别后重逢,可视为发生在欧洲边地的远亲联姻。由此不难理解,英语虽为混血之物,仍承续着印欧语系的自家血脉,与其他亲缘语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位南欧人或中欧人学英语,或多或少仍有亲近熟悉之便,不似中国人一眼望去举目无亲毫无依傍,没有进入的凭借。
另一方面,汉语曾被沙漠和高山局限在东亚,是16世纪以后一个民族逐渐沦入虚弱时的语言,虽有一份恒定与单纯,却缺乏在全球扩张的机会。可以比较的是,英语凭借不列颠帝国和美利坚超级大国的两代强势,在长达近三百年的时段内,由水手、士兵、商人、传教士、总督、跨国公司、好莱坞影片、BBC广播、微软电脑软件等推向了全球,一度覆盖了和仍在覆盖着世界上的辽阔版图。在这一过程中,物种一经遗传就难免变异,规模一旦庞大就可能瓦解。英语离开母土而远走他乡,实现跨地域、跨民族、跨文化的结果,竟是变得五花八门和各行其是。尽管“女王英语”通过广播、字典、教科书等等,仍在努力坚守标准和维系破局,但不同自然条件、生活方式以及社会形态的有力推动,使散布在欧、美、澳、非、亚的各种英语变体,还是无可挽回地渐行渐远。到最后,世界上不再有什么标准英语,只有事实上“复数的英语”――包括作为母语和作为第二语的各式英语,包括贫困民族和贫困阶层那里各种半合法的“破英语”。高达50万的英语词汇量,比汉字总量多出十几倍,就是分裂化带来的超大化,大得让人绝望。一个英美奇才尚无望将其一网打尽,中国的学习者们又岂能没有力不从心的沮丧?
更重要的是,生活是语言之母,任何绕过相应生活经历的语言学习必定事倍功半。当英语仅仅作为一门外语时,在学习者那里常常只是纸上的符号,无法链接心中的往事,于是类似没有爱情的一纸婚书,没有岁月的一张日历,或者是庭院房屋已经消失的一个住址,没有生命感觉的注入,不是活的语言。学习者们不一定知道,英语中所有寻常和反常的语言现象,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过都是历史的自然遗痕。在过去的十几个世纪里,英语是先民游牧的语言,是海盗征战的语言,是都市和市民阶层顽强崛起的语言,是美洲殖民地里劳动和战争的语言,是澳洲流犯、南洋商人以及加勒比海地区混血家庭的语言,是南非和印度民族主义运动的政治语言,是资本主义技术精英在硅谷发动信息革命的机器语言……中国人置身于遥远的农耕文明,没有亲历这诸多故事,对英语自然少不了经验障碍;如果对这一切又没有足够的知识追补,真正进入英语无异于缘木求鱼。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读了《英语的故事》一书,收获很大。作者罗伯特・麦克拉姆等人给英语学习者们提供了必要的补课。它拒绝语言学中的技术主义和工具主义,从语言中破译生活,以生活来注解语言,用一种近似语言考古学的态度,将读者引入历史深处,其细心周到的考察,生动明快的笔触,恢复了语言与生活的原生关系,重现了语言背后的生存处境和表达依据,使一个个看似呆板和枯燥的词语起死回生。这是一本为词典找回脉跳、体温以及表情的书,是为语言学招魂的书。它甚至不仅仅是一本语言史,而是以英语为线索,检索了英语所网结的全部生态史、生活史、社会史、政治史、文化史,在史学领域也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文化史当然包括了文学史――读过此书之后,像我这样的文学读者,对莎士比亚、尤利西斯、惠特曼等西方作家也有新的发现和理解,对一般文学史里的诸多疑团有了意外的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