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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李鬼”越国门

2004-09-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21日电 “海关制止了假冒品牌流入市场,也使我公司的声誉免受了影响。”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纪委副书记田健仪日前专程从广州赶往杭州海关驻义乌办事处,对海关查获12万多支假冒“虎头”牌手电筒表示感谢。目前,海关在进出口环节中打击侵权行为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记者近日从海关总署

获悉,自1994年9月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以来,全国海关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培养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建立了从货运到行李邮递渠道,从报关、审单到查验环节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据统计,10年来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4000余起,案值6亿多元人民币。加入WTO后,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01年以来,全国海关查获侵权案件数量以30%的速度递增。海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由此可见一斑。2004年3月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开始实施,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翻开了新的一页。

我国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成绩,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世界海关组织认为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出口环节的执法,值得其他国家海关效仿。在今年5月下旬举行的“第一次全球反假冒大会”,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取得的成绩,更是引起了与会者的巨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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