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布鲁塞尔10月21日电 欧盟委员会10月20日宣布了对2006年到2008年发展中国家贸易普惠制进行调整的计划,强调支持最需要这一制度的发展中国家脱贫和可持续发展,而对进口超过总量一定比例的有竞争力产品取消普惠制待遇。
据欧盟贸易委员拉米介绍,本次欧盟贸易普惠制的调整主要是简化海
此外,欧盟贸易普惠制强调“更加透明、简化和公平”的分级标准,“对来自一些或某个国家有竞争力的产品,一旦超过普惠制给予该产品进口到欧盟总量的15%并持续3年,将在普惠制受益名单中取消该国家和该产品。”对纺织品的限制更加严格,为总量的12.5%。据信,这一措施将对已达总量30%的中国纺织品出口欧盟造成影响。欧盟委员会认为 “这并非惩罚措施,而是欧盟普惠制成功的标志。”
为使有关国家“在稳定和可预见环境中”调整其经济对策,欧盟普惠制的调整今年底通过后,将于2005年7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