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今天宣告成立。从现在起,所有普通高等学校每五年都须接受一次由该中心组织实施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则须每年上报,由教育部统计后向社会公布,以监控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育质量。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评估中心的成立是我国高等
我国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始于1994年,同年开始对1976年以来新建的本科院校进行合格评估;1996年开始对办学历史较长、水平较高的重点大学进行教学工作优秀评估;1999年开始对介于两者之间的高校进行随机性水平评估;2002年,教育部重新调整上述三种评估方式,整合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从1994年至2003年底,总计对296所本科高校进行了教学工作评估,26所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接受了水平评估试点。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在规模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新成立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受教育部的委托,专门组织实施高校教学评估及各项专业评估工作,履行质量监控的行政职能。
周济说,今年是全面启动高校教学评估的关键一年,将集中力量建立五年一轮的高校教学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据统计,目前全国有本科高校644所,独立学院300余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900余所,按照五年一轮计算,每年要评估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200所左右,同时每年还将抽查已参加过评估的高职院校50所左右。通过这样大面积、连续轮回的评估方式,建立起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估制度,以保证我国高校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工作常抓不懈。与此同时,将建立经常性的、每年一次的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发布制度,以增强高校办学透明度。
据了解,评估中心还将积极开展与行业部门相结合的专业评估,并逐步探索实施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相挂钩的评估制度。
周济今天同时强调了从严评估的问题。他说,要通过评估评出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发挥评估指标体系对高等学校办学指挥棒作用,探索建立将评估结果与高校新建专业、确定招生计划、审批学位点以及财政拨款相联系的政策。据悉,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性,今后学校教学评估将不向高校收费,教育部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评估工作。对于在评估工作中虚报数据、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的高校,周济说,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已获得的评估结果,并被作为教学评估不合格单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