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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2004-10-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陆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本报10月8日刊登的《学前教育有必要办“重点班”吗》一文引起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该局立即对市区的幼儿园进行了彻底调查,并责令个别幼儿园整改违规办班行为。同时规定今后幼儿园办实验班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决不允许以此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连日来温州市教育

局派小教处和鹿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市区幼儿园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果发现开办所谓的“重点班”和培训班的幼儿园只占极少数。文章中提到的“重点班”其实是少数示范性幼儿园办的实验班,即“蒙氏班”。这些试验班采用国外流行的“蒙台梭利”教学法,从感官系统、智力开发、协作精神及各门科学知识等各个方面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蒙氏班”不以收费为目的,完全由家长自愿选择。该市教育局已经责令个别幼儿园整改不规范的分班行为,并禁止幼儿园晚上出租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

该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保中间、活两头、促全局”的发展思路,该市积极推进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模式多样化的改革试验,初步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发展格局,促进了民办幼儿园的快速发展。目前该市现有幼儿园1837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788所,从1998到2003年,幼儿入园率已从59.80%提高到85.18%,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根据《温州市普及十五年教育行动计划》,该市决定在此基础上,继续以创建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抓手,重点扶持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通过公办幼儿园、示范幼儿园、优质幼儿园与贫困山区幼儿园结对扶贫,在经济上、物质上、智力上为贫困山区幼儿园提供支持,提高贫困山区幼儿园的“造血”功能,加快扩大学前儿童受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

为了起到典型示范作用,该市教育部门还扶持了一批办园方向端正、管理严谨、保教质量好、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幼儿园作为示范幼儿园,逐步形成以市、县、乡各级示范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质量,使更多的孩子享受到了优质的学前教育。到目前为止,该市已创建省、市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110所。同时大力支持公办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和已有的社会声誉,通过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形式主办、承办或兼并较薄弱的幼儿园,走规模办园之路,并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组建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保教质量。

该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目前温州的学前教育发展是快速、协调和健康的。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三令五申严禁幼儿园乱办班和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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