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1993年以来,建设行业先后建立了房地产估价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经纪人和建造师等八个执业资格制度,基本形成了以教育评估、执业实践、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和信用档案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系。在提高专业人才综合素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2003年底,全国各类建设执业人员约有25.4万人。
按照建设部规划,下一阶段建设行业将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执业资格管理体制和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将按照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的要求,完善执业资格的准入机制;在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和方法改革中逐步加大执业实践的考核比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执业人员的个人信用制度;改进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明确执业人员权利、义务和责任,把执业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不良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并公布;同时将建立清出机制。
另据透露,我国将加强执业资格制度的立法工作,结合《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进一步明确有关的执业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