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有效地监察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十分重视对监察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建设。而在这方面,明朝所建立的监察制度与组织机构应该说是最为完善的,由此形成的明代言官群体也十分独特。按照明制,这个群体总人数一般保持在200人左右,为历代之最。
明代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
统治者既然把特权赋予言官,也就会对言官的政治素质提出特别的要求。正如宋代司马光所言:“凡择言官,当以三事为先: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节,次则晓知治体。”由此可见,统治者对言官的道德品性及政治素质的要求是非常苛严的。从明代选用言官的情形看,以下几条是最基本的:一是“必国而忘家,忠而忘身”;二是必须正派刚直,介直敢言;三是学识突出,既通晓朝廷各方政务,又能博涉古今。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一定的仕途经历,历练稳重;甚至对年龄、出身以及文章、词辩等方面的能力也有具体的要求。
而明代的言官在政治舞台上也确实声名赫赫,在诸多重大问题上都做出过震撼人心的举动,尤以对皇帝的规谏最为突出。如嘉靖皇帝沉溺斋醮青词,不理政事,御史杨爵痛心疾首,上书极谏,被下诏狱,备受酷刑,数次昏死,仍泰然处之。其他言官得知后即冒死声援,也付出了血的代价。由于言官对于皇帝的德行非常关注,那些游戏国事、昏庸不振、生活奢靡、长期怠政的皇帝就经常遭到言官的批鳞谏诤,以致于皇帝也怕起言官来。如万历皇帝一日在宫里演戏嬉乐,忽闻巡城御史呵呼声,亟命止歌。为什么呢?他说:“我畏御史。”监督、制约朝廷重臣则是明代言官的主要职责,而从明代的历史看,几乎无一内阁首辅没有受到言官的弹劾和抨击,其中大部分首辅都是在言官的舆论攻势中倒下政坛或离开要职的。最突出的史例是在严嵩专权乱政的20年间,言官从未停歇过对严嵩父子的斗争。虽然言官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重则被杀害,轻则受杖责、遭流放,但仍然弹劾不止,终使严嵩父子得到应有的下场。
明代政坛上为祸甚烈的宦官,同样是言官监视、打击的主要对象。那些依靠皇帝或皇后逐渐权势熏天、炙手可热的宦官,经常受到来自言官的舆论制约和冲击。如在万历年间,神宗皇帝聚敛天下财富,派出大批宦官充当矿监税使,鱼肉地方,大批言官即纷起抗争,交章弹劾,言辞亢直激烈,不断给神宗皇帝施加压力。正是言官的努力,终于使皇帝与宦官的上述劣行得到遏制。此外,在明代,言官在澄清吏治、除暴安民以及发展经济、维护边防等方面,也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可以说,在明代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可见到言官主动而积极的身影,而不少人也是在言官的职位上崭路头角。如人们熟知的刘基、夏言、于谦、王守仁、王世贞、郑晓、唐顺之、海瑞、杨涟等都曾担任过言官,并在言官职位上留下铮铮响名。当然,更有许多言官为忠贞职守而鞠躬尽瘁,留下了动人的事迹。
明代言官这种敢言直谏的风节和精神,源于儒家的政治伦理、道德传统的浸染和塑造。在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目标的激励下,众多官僚士大夫都恪守为君为国为民的基本原则,直言谏诤,所谓“臣言已行,臣死何憾”,其中虽也有愚忠的内涵,但于国于民于社会还是有益的。特别是明代言官形成了一种强烈的群体意识,一批言官忠实地履行着监督与纠察的职责,对于朝廷的各种权力体系起到了一种较强的制约与规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遏制了由于权力带来的弊端以及衍生出来的种种腐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