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10月底对“普遍优惠待遇”提出一项修改建议。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一些受惠国2006年开始将失去纺织品和服装等部分优惠关税待遇,受惠国对欧盟出口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如果超过15%,那么就将失去享有优惠关税的条件。还将对纺织品进口实行更严格的限制,市场占有率最高限额为12.5%。
普遍优惠待
普惠制是欧盟促进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重要政策工具。欧洲经济共同体1971年7月1日首先执行普惠制。目前,全球有31个给惠国实施17个给惠方案。欧盟修改普惠制表明,欧盟与一些受惠国的贸易关系从扶植开始转向市场竞争。欧盟历来较重视通过发展政策,帮助发展中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和进入世界贸易体系。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欧盟通过关税优惠,让东亚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半成品和制成品及约300多种农产品以较低关税进入欧共体市场。普惠制明显促进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贸易,尤其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上世纪的经济起飞与普惠制有密切关系。但随着一些受惠方经济实力提高,竞争力增强,羽翼渐丰,与欧盟市场竞争,使贸易摩擦加大,欧盟也相应调整优惠名单,修改有关条款。
欧洲经济共同体本身就具有“贸易堡垒”性质,它实施普惠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和政策工具。在提供普惠制的同时也一直对“敏感”进口商品实行数额限制。普惠制出口关税比最惠国税率还低约1/3,欧盟此次修改建议,主要是针对中国、印度等竞争性较强的国家。欧盟这一调整不是孤立的政策,随着中国出口能力增强,竞争加剧,近年来欧盟把中国作为主要反倾销目标、设置技术性壁垒及延缓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等都有竞争加剧的经济背景,取消纺织品贸易优惠只是其中的“间奏曲”。
中国曾是欧盟普惠制的最大受益国,在这次欧盟调整中之也首当其冲。目前中国纺织和服装出口在欧盟约占30%市场,发展潜力颇大。另外,欧盟扩大后,欧盟对新入盟国给予优惠保护,有意把部分纺织品市场给这些新成员国。预计欧盟调整普惠制后,中国纺织和服装关税将由9%提高到12%。这虽然将增加出口难度,粗放低质产品受冲击,但这也将促使中国纺织服装业加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价格和质量竞争力,保持相应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