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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富裕县阳光信访百姓叫好

2004-1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朱伟光、夏继明 我有话说

本报齐齐哈尔11月10日电黑龙江省富裕县农民佟凤奎十年里先后12次进京上访。为彻底解决他的问题,富裕县委、县政府会同省有关部门把上访人吸收进调查组,让其全过程参与调查,不但查清了上访人反映的35个问题,还查出三名村干部违法犯罪的事实。这是富裕县委、县政府“阳光”办理信访案件一招。

富裕县繁荣乡新发村村民佟风奎上访起因于10年前交公粮,村里没给他入账反倒罚了他款。事后他多次找村里并上访到乡、县,问题都没有解决。从1994年起开始上访,曾多次上省进京。他总结归纳了四方面35个问题向省、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针对佟凤奎反映的问题,富裕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县政法委、纪检委、公安局、检察院等7个单位抽调13人组成联合调查组,由县委副书记翟志学任调查组组长;采取“阳光办案”的办法,把老佟吸纳到调查组来,直接参与调查,全程跟踪查处结果。鉴于老佟本人不懂财务,决定由他选两名懂财务的人员监督查账,这两人由县里每人每天补贴20元工资。调查取证工作从今年4月18日进行到7月28日。在这100多天里,调查组查阅了新发村1983年以来的所有账目,调查知情人和证人300多人,对于最终形成的调查结论,老佟已完全认可并当场签字。其中4个问题已引导他依照法定程序解决,部分问题由调查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县里决定。老佟对调查方式和最终结论十分认可。佟凤奎说,“阳光办案”透明度高,让人心服口服。

在信访工作中确立了县级领导包重点案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重点上访案件及上访户由分管主要领导接手后必须做到包组织、包调查、包处理,保稳定,“三包一保”责任制。解决上访工作由在县里接待上访群众变成领导下访,县领导对自己分管的部门,每个月必须下去调查走访,对有可能出现问题的群体和政策落实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考虑在前,并且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前,不让这些问题变成上访事件,把上访问题解决在萌芽中。针对个别难以解决的“疑难杂症”,在每月第一周的县委、县政府信访领导小组会议上统筹研究决定。

2004年以来,富裕县委、县政府采取自办、转办、督办、交办等多种解决问题途径共解决2000批、次上访案件,没发生一起到省级、进京上访的集体上访案件和个案。更没有发生异常访、重复访案件,由于信访工作抓得好,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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