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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用警笛 洛阳一法警受处分

2004-11-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河南洛阳市政法委日前向社会公布对一起违规使用警笛警灯事件的处理结果:当事法警徐臻被记大过,警用器材被没收。

11月1日上午,洛阳市?河回族区检察院法警徐臻因朋友结婚,乘坐段某私自安装有警用器材的私家车,到老城西大街接新娘,沿途有鸣警笛现象,在社会上引起极坏影响。当地报纸以《警笛鸣警灯闪竟是开

道迎亲》为题报道此事。

事件曝光后,引起市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区两级检察院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展开调查。现查明,在迎亲过程中徐臻曾参与驾驶过该车,鸣警笛系该车车主段某所为,但乘坐该车的徐臻未有效制止。徐臻还将法警胸牌遗忘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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