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万某被西安市一私营电器厂非法招为童工,工作中被钢丝击伤右眼,导致视力受损。西安市劳动仲裁委日前依法作出裁决,由厂方为其支付一次性赔偿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2.7万余元。
去年7月,经熟人介绍,万春兴让儿子万某到西安市西郊一电器制造厂保卫科工作。同年10月18日,万某被调至厂里壳体车间学习
出院后,万某和其父多次找厂方协商解决伤残待遇未果,于是诉至西安市劳动仲裁委。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仲裁委依法裁决,电器厂向万某支付生活费、赔偿费等费用共计27699.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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