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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往美国食品邮件有新规定

2004-11-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8日电从国家邮政局获悉,国家邮政局近日接到万国邮联国际局的通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决定,对发往美国内装食品的国际邮件适当放宽预申报制度。此次可免预申报的食品邮件有个人自制、作为个人礼品用、从个人名址寄往个人名址的食品邮件和寄往美国非商业用途食品邮件。寄往美国非商业用途食

品邮件包括:军人、平民、政府官员和外交人员因迁移需寄递的家居用品里的食物;旅客将个人购买的食物,寄回自己在美国的居住地;外驻公司人员个人将在外驻公司所在地购买的食品,作为礼品寄往美国。需特别注意的是,外驻公司本身寄往美国的食品邮件,不得免预申报。对于单位用户(包括外驻公司)寄往美国的食品邮件,仍需严格遵守预申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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