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武扬说,一段时期,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现象严重,一些部门往往从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出发,通过制发红头文件“无节制地为自己设定权力,没商量地为他人预定义务”,严重干扰了依法行政的秩序。而“红头文件”一旦正式出台后再修改,不仅难度大,而且有可能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让“红头文件”不违法,安徽省规定,政府“红头文件”在出台前,必须经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审查。
在安徽省,像这样因为前置审查,“红头文件”经过修改、完善、合理化后再出台的例子还有很多。据不完全统计,一年多来,110件省级“红头文件”相继被审查,有60%的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瑕疵”,这些条款均被及时妥善修改。全省各市级政府法制机构受理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近千件,对草拟的“红头文件”表现出的各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问题,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决不姑息,坚决纠正。 (田雨、代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