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
天津美克作为国内颇具影响的家具生产商,聘请了在反倾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市天地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其应诉。2004年6月17日,美国商务部在初裁中裁定天津美克的倾销幅度为8.38%,并决定对天津美克实地核查。对此,天津美克与天地和律师事务所非常重视,积极应对,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2004年8月4日至8月13日,美国商务部派出核查小组对天津美克的公司结构、原材料、生产成本和销售管理费用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核查,这次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终裁倾销幅度最终降至0.79%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美国的反倾销法律,即使国际贸易委员会下月终裁损害成立,倾销幅度低于2%的企业也将被免于征收反倾销税。成为惟一一家倾销幅度在2%以下的企业,对天津美克和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的应诉团队来讲,无疑是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