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代表人民执掌政权,就要正确处理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重大问题,树立立党为公观念,打牢执政为民基础。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工人阶级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筑牢思想基础。首先,要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理论上坚定,政治上才能坚定。无论对党,还是对党的干部队伍来说,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加强学习,系统全面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运用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客观事物,才能在急剧变化的国际形势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经常用马克思主义和党性原则对照检查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就能经受住国际国内多种风险的考验,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掌握权力、行使权力。其次,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进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行使权力,保持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和建设初期那样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第三,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实践作为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惟一标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不仅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也具有深刻的政治学内涵。权力是力量的象征,也是责任的体现,领导干部行使一定的权力,不是由人民赋予某种特权,而是赋予无限的责任。由这种权力所带来的责任,关系民族、国家的利益。从权力的效力来看,权力的合法性是以其有效性为前提的,在现代社会里,权力的效力主要不是来自少数人或暴力,而是来自多数人的认可,取决于政治体系的实际作为、政治体系为社会提供的政治产品和绩效,即它的政治行为、政治绩效是否满足了社会绝大多数人的需求。按照这样的方式思考问题,我们就能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健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规章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共产党坚持的根本宗旨,为克服权力的腐蚀性奠定了思想基础。但任何领导干部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都有不可排除的个人利益,也就存在滥用权力的客观环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克服滥用权力的现象,必须有制度的约束,走制度创新的路子。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就要围绕干部监督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干部选用的民主制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是制度创新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任何权力都是需要制约的。这既是权力正常运行并取得效力的保证,也是防止滥用权力的保证。作为党的领导干部,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应勇于面对和善于接受制约与监督。一是责任的制约和监督,用为人民谋利益的基本职责约束权利的行使;二是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三是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权力制约权力,充分发挥法律规定的立法、行政、司法等诸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四是群众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最重要的制约、监督机制和渠道。
(作者为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