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开始,在江浙两省,关于“名师走穴”的利弊之争,就成为媒体间讨论的焦点,主流舆论认为,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对教师“走穴”坐视不管,应当及时规范引导。
对于教师能否课外兼职,能否获取报酬?政府的教育管理部门现在承认不承认,显然都毫无意义,因为,这个现实已经客观存在,而且其社会基础
治理“名师走穴”,我们最初死盯住教师是否收了外块,或收了多少外块?现在大家开始考虑,外块获得的正当不正当,合理不合理,以及兼职课能否保证教学质量,“走穴”会不会冲击主业等等。我们始终在“外块”上打转转,没有想过彻底消除教师收入的内外之别,真正突破目前人事管理体制的保守框架。
一位教师身兼数校课程,这在国外并不新鲜,国外许多教师都有好几所学校的聘书,尤其是优秀教师更是被多家学校争相聘请。但在国内由于人事制度限制,教师去外校讲课首先就无法过单位(学校)这一关,更不用说被其他学校正式聘请了。
在教育产业化的环境里,教师是最主要的资源,这个资源应是社会所有。但是,目前的管理体制被简化为“单位所有”,教师的岗位固定在某一个学校。但实际上,对于一些优秀教师的需求又是社会化的,有这样的教育市场的存在就决定了“走穴”难以避免。
只有实现教师管理从“单位所有”到“社会所有”的转变,突破并疏通教师作为社会人才合理流动的“单位壁垒”,实现教师人才的社会化,按照教育市场的人才需求情况来统一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人才市场供需主体的真正到位。具体来说,就是由教育管理部门,直接对属地的教师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学校只负责教育管理工作,不再涉足教师的人事管理,教师在当地学校自由聘任,教师收入实现与课时数量、质量全面挂钩,不再有工资和外块的区别,才能真正消除“走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