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看报时发现,一篇报道中用“名列三甲”来表示“位居前三位”,这种比附是错误的。
用“三甲”排名来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由于明、清两朝是中国科举制度的典范时期,故以明、清为例予以说明。明、清时期士人进入官场的“正途”就是参加科举考试,即进士科考试。当时,参加中央级考试(先会试后殿
由此可见,“三甲”只能有以下两种解释:一为三个等级,即一甲、二甲和三甲;二为第三甲,即第三等级,而绝不可能理解成前三名的涵义。这种把科举时代的“三甲”用来比喻前三名的提法,无论如何是讲不通的,故必须予以纠正,不能听其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