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 面对日益突出的能源约束矛盾和能源环境问题,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到2010年每万元GDP 1990年不变价,下同 能耗由2002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25吨标准煤,2003―2010年年均节能率为2.2%,形成的节能能力为4亿吨标准煤。
规划还提出,2010年新增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汽车、电动机、家用电器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宏观管理方面,要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