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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受重罚

2004-12-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建设部对明年春节前仍不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可采取不办理施工许可、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等行政措施予以惩罚。对逾期未完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任务,以及又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禁止其参加新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必要时可责令其所有在建项

目停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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