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全国第一例涉及音乐网站链接服务引发的著作权案。对香港正东唱片有限公司诉北京世纪悦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录音制作者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维持一审判决,即世纪悦博公司立即停止对涉案35首作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世纪悦博公司设置链接的行为,为侵权录音制品的传播提供了渠道,世纪悦博公司客观上参与、帮助了被链接网站实施侵权行为,侵害了正东唱片公司对其录音制品享有的合法权益。世纪悦博公司作为专业性音乐网站,其提供服务亦具有明显的商业目的,理应负有更高的对所提供服务的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因此其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了对正东唱片有限公司权利的侵犯,应当负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