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两年开展的“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中,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不法排污企业,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方面作出了艰苦的努力。据了解,两年来各地已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0多万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4.4万件,其中取缔关闭的不法排污企业就达12370家,还有5129家被责令停产治理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陆新元局长介绍说,目前环境执法难在全国已是普遍现象,据12个省的不完全统计,仅今年发生的环境执法受阻事件已达4400余起,其中暴力抗法事件就有120多起,相当一部分至今未破案。例如:今年5月10日,山西洪洞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崔新军在堤村乡依法取缔土法炼焦时,被一名暴徒拳脚相向,致使其间歇休克,住院治疗。
据介绍,造成环境执法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地方保护主义是主要因素
目前不少地方的领导仍认为GDP是硬指标,环境是软指标、没指标。有些经济落后地区,至今仍在层层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不管是不是引进了“十五小”污染企业,只管有没有经济效益。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指使下,一些基层地方政府甚至出台了名目繁多的“土政策”,降低环保门槛招商引资,有的甚至为企业挂免检保护牌挡住环境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在这种情况下,基层环保局执行环境监察任务时不是理直气壮,反而低人一等。违法排污企业对抗检查有恃无恐,甚至敢暴力抗法。一些基层环保局在上面的压力下,不是加强执法,而是对付上级部门的执法检查,甚至为企业通风报信。
企业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是直接动因
一些企业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将违法排污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捷径”。近几年,一些地区投资少、见效快的土小企业连片反弹,屡禁不止,为了获得最大利润,一些企业无视环保法律法规,仍然采用国家淘汰工艺上马“十五小”项目。为了保证项目盈利,企业法人想方设法逃避检查,甚至对抗执法。
受土小企业靠违法排污获利造成不正当竞争的挤压,一些大企业甚至上市公司也将违法排污作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的“捷径”,有治理设施不用,并用各种方法应付环境监察。面对这些利税大户的违法排污,环境监察人员往往束手无策。
法律法规对执法支持尚不到位
环境监察人员在执法中常常遇到法律规定不具体,操作性差,难落实等难题。
例如 对违法企业采取关停处理,就缺乏采取断水断电、吊销执照、取消贷款等具体措施的法律规定。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的决定权在当地人民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地区,政府不下达决定,或是只发空头文件,不抓落实,环境监察部门就没有办法了。对于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环保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容易造成执行难。而且行政处罚的额度低,影响了执法力度,有的大型造纸企业治污设施每日运行费用要10万元左右,而法律规定一次处罚额度仅10万元,因而企业宁愿受罚也不愿正常运转治理设施。
有关人士指出,环境执法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综合问题。
要解决环境执法难,首先要加强环保政绩考核,促使各级政府切实加强、支持环境执法工作。同时要逐步完善环境法制,强化执法手段,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增强环境保护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上下协调、统一的执法体制。他们还强调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和处理典型的暴力抗法事件,加强环境法制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环境执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