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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统筹城乡发展

2004-12-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史文清 我有话说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要特别重视和解决统筹城乡发展的问题。着力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推进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是对我国工业化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发展,实质上是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选

择什么样的工业化道路和发展模式,以及怎样发展得更好的问题。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不发达的标志,也反映着城乡之间的制度差异。我国是在特殊的国情、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特殊的国际环境中推进工业化的。长期的城乡分割政策,封闭的经济成长环境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正是针对这一问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解决“三农”问题;后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又提出包括统筹城乡发展在内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规律认识的深化。

统筹城乡发展,是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现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东北地区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生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带有明显的“东北现象”:一是虽然城市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农民向非农产业的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人均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不协调;三是经济增长总体下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加,城镇失业率高。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次原因是偏重的经济结构、完全的国有企业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偏重的经济结构制约了第三产业发展;原粮、原煤、原油、原木大量外运切断了农业、原材料工业与深加工业产业链的延伸;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地区封锁阻碍了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不光是工业的振兴,而是包括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振兴,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用新的思路、新的理念,在更宽的视野上认识和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调整改造振兴中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既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就东北地区而言,统筹城乡发展,当前要突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解决“三农”问题两大任务。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实质是处理好振兴老工业基地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系,形成城市和农村互助互利、效益互补、利益共享、良性互动。

(一)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振兴老工业基地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中的工业化,不是传统的工业化,而是新型工业化。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农业和整个农村社会经济面貌,增加农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适应国内外市场多层次、多方面的消费需求,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必将全方位、深层次引发工业和农业两大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工业对农业的牵动作用和辐射范围大大增强。在发展重点和主攻方向上,要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产业和畜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加非农收入,使人民群众在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

(二)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振兴老工业基地与农村城市化的关系,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城市化不仅是农业人口向城市的简单迁居,而是几亿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这种转变必将带来整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目前东北三省城市化水平已达50%左右,按照国际经验正处于快速增长期。而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振兴战略特别是首先振兴装备制造业,为城市化快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物质条件。振兴东北制造业具有三大优势,即大市场的优势,劳动力素质高和成本低优势,产业配套能力优势。我们的平均工资成本仅为发达国家的1/30至1/40,也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些优势是目前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同时具备的。巨大的市场吸引将使制造业产业链中的诸多环节,如装配、零部件生产等具有规模效应,为不同规模、不同技术水平、不同经济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创造了生存发展的条件。一旦这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农村发展融合起来,并以小城镇为载体,势必为东北地区农村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空前机遇和广阔的空间。

(三)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振兴老工业基地与农民市民化的关系,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促进和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大量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劳动力的供过于求一方面限制了劳动力价格上涨,从而有利于制造业比较优势的持续保持;另一方面振兴东北制造业有利于就业水平的提高。并且,制造业不仅可以造就大量的就业机会,其本身的发展对上游的林牧渔业、采掘资源业,以及下游的商贸、交通、通讯、金融、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具有强大的关联带动作用,从而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据有关预测,今后10至15年内,中国制造业将吸收40%以上的新增劳动力。由此推算,东北地区作为国家装备制造业的重点发展区域,并考虑到工业加工产业链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可吸收新增劳动力的能力和规模将明显高于这个比例。

统筹城乡发展,振兴老工业基地,解决“三农”问题,要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资源动员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决定性作用,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注重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关键在统筹,统筹的主体是党和政府。各级党委政府担负着统筹的历史责任,要把新的发展理念落在实处,用新的发展观来谋划改革,做到在统筹中发展,在发展中统筹。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权限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东北地区省和省之间、市和市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也要加强协调,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二,实行倾斜的区域产业政策,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促进解决“三农”问题。东北地区既是国家的老工业基地,又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东北经济区的崛起,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对于增强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国家对粮食主产区要实行特别援助政策,在政策取向上重点向东北地区倾斜,通过财政、税收、投资、分配、金融等政策措施,加强对农业、农村的支持,促进种粮农民增收,改善农村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条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反哺农村和农业。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必须有国家产业政策的强力支撑,包括战略产业振兴扶持政策、产业结构转换支持政策、企业改革改组促进政策、企业技术进步鼓励政策、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源型衰退产业援助政策等,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

第三,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渠道,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保障制度。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解决“三农”问题最突出、最要紧、最困难的也是就业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把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作为衡量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标准,统筹城乡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民工进城就业。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都要有利于扩大就业。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资源利用上,注重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在就业方式上,注重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突出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投资,增加就业。

第四,全方位扩大开放,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促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解决“三农”问题。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也给东北地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振兴老工业基地,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要以开放促进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扩大劳务输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在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和资源的同时,发展加工贸易,更多地吸纳就业。在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同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改善投资环境,形成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的局面,提高利用内资的能力;鼓励企业为跨国公司提供配套、加强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内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两种资金的相互补充。

第五,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一体、相互推动的体制和机制,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社会制度保证。建立城乡统一、自由的价格制度,打破垄断行业的垄断定价,减少对部分农产品的保护定价,彻底消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城乡商品流通,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制度,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城乡土地统一明晰到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按照与市民同样的标准对农民的资金所有权进行保护,规范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本和土地市场,实现城乡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和转移,推进城市化进程,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进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财税金融制度,各项经济政策向农村倾斜,加大国家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税制,实现城乡税收义务平等,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作者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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