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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孔盗油威胁公共安全

2004-1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罗旭 我有话说

中石油兰成渝输油管道“12・19”打孔盗油案,日前在四川省广元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丁汉勤等3名主犯被法院认定犯有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其中丁汉勤和罗兴国被判处死刑,张文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3年12月,预谋以久的几名被告人在事先选定的兰成渝输油管道广元段某处打孔安装阀门,先后两次盗

窃柴油17余吨和19余吨,销赃获得赃款11万余元。12月19日,阀门承受不起压力爆裂,造成成品油泄漏。据介绍,当时油柱喷射高达40余米,泄漏90号汽油440立方米,方圆几公里内油气弥漫,发案现场成为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巨大汽油弹。此案造成宝成电气化铁路停运7小时5分钟、兰成渝输油管道停输14小时12分钟、临近的清江河500米河面被污染,以及108国道长时间被封锁等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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