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发布

2004-12-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 通过对全国国有煤矿生产能力、自然条件、防灾系统、安全投入、应急体系等情况的综合调查评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今天正式发布了《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矿,是指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表现在生产具有合

法性,证照齐全,管理体系完整,矿井生产系统合理,防灾和应急体系健全有效等。

《报告》指出,今年我国原煤产量预计为19.5亿吨,其中约12亿吨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改造补套,1.5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有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的矿井生产的。

《报告》认为,制约国有煤矿安全保障程度提高的主要因素,一是部分煤矿经营者“安全第一”的观念不牢靠,在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许多煤矿忽视安全,超能力生产导致事故增多;二是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截至2003年底,全国45户国有大矿安全欠账高达164亿元;三是一些有关煤矿安全的重大科技攻关课题尚未解决,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下降;四是煤炭行业管理相对较弱,安全管理缺乏有力的体制保障。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