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
今天,海口、烟台、扬州等3个城市被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而“天津市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等29个项目则被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专家指出,此次评奖体现了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理解和认真贯彻,导向性十分明显。
据建设部介绍,“中国人居环境奖”和“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评选旨在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奖项的评选注重考核增长和改善的程度,重在反映各地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实效;充分考虑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历史文化背景以及原有自然条件的差异等因素,特别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所作的努力和突出贡献;注重城市
项目 自身前后对比变化,重视城市 项目 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创新精神以及成功经验,通过评选优秀项目和典型范例向社会推荐成功的举措和经验。
参加颁奖会的专家们注意到:在今年的获奖项目中,关于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改善居民住房的项目有6个,其共同特点是在老城区的改造中不搞大拆大建,而是紧密结合当地经济水平,通过认真论证严防出现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另外,把评选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也是这次评奖的一大特点,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或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是建设部参照联合国《伊斯坦布尔宣言》和《人居议程》于2000年设立的。“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表彰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反映获奖者在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某个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表彰对象是城镇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