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
国家邮政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办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法院专递)。
法院专递业务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过程中使用特快专递业务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并由邮政部门将送达信息反馈给人民法院的新型单证照类特快专递业务。
根据规定,国家邮政机构的投递人员要按照送达地址,将装有民事诉讼文书的邮件及时送达受送达人,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回执退回人民法院;如果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将邮件在规定的日期内退回人民法院,并说明退回的理由。法院专递的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