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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2004-12-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许厚今 我有话说

新闻宣传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这首先是由新闻舆论的意识形态性质所决定的。马克思把意识形态称之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恩格斯则直接称为“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有巨大的反作用。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政治性、实践性和相对独立性等特点。社会主

义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对峙与斗争,是当代世界不争的事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反映,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指导,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今天的新闻事业,规模庞大,每日每时都在迅速、全面地反映着社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这就比哲学、艺术、道德等意识形态要更直接、更强烈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因此,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的新闻舆论,由于其鲜明的党性和舆论导向性,就决定其根本任务是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担负着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责任,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是其最本质的特征。

新闻宣传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由它的价值实现形式决定的。新闻传媒生产和传播的新闻是精神产品,它作用于人们的心灵,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兴趣爱好乃至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很大影响。因此,我们不能像对待物质产品那样,妄谈什么新闻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我们经常强调要重视新闻价值,其实,新闻价值是与新闻的社会效益密切相关的。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质中产生的。”这就是说,价值如果离开了同外界的联系就难以估量。离开了新闻舆论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就难以估量新闻自身的价值。新闻传媒发布的消息与言论,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情绪与行动。新闻价值的大小,要以它的社会效益来决定。社会效益越大,价值也就越大;社会效益越小,价值就越小;如果在社会上产生了消极影响,那就是负价值。从表面看,新闻的社会效益不像企业的经济效益那样可以量化,但是,人们能时时感到好的新闻产生的社会效益,能掂出它的分量,能体会到它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巨大而持久的影响。因此,衡量新闻产品的社会效益好不好,关键是看是否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引导得好不好,引导得得力不得力。新闻工作一头连着党中央,一头连着老百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新闻传媒一方面要“上情下达”,另一方面要“下情上达”,而且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双向回流的态势。在确保导向正确的前提下,注重新闻舆论引导的有效性与影响力,使新闻传媒在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是新闻这种特殊的精神产品所应发挥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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