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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次向有关受灾国提供救灾援助

2005-01-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31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中国政府决定再次向海啸受灾国家提供包括物资和现汇的人道主义救灾援助,物资援助主要包括药品、发电机、食品等,将大大高于前次援助规模。

崇泉说,2004年12月26日印尼北部发生地震并引发海啸后,中国政府决定向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

马尔代夫和泰国提供总金额为2163万元人民币的帐篷、线毯和食品等紧急物资援助和现汇援助。同日商务部即商外交部启动了人道主义紧急援助应急机制,迅速组织救援物资。第一批物资已于2004年12月28日从北京启运,并于次日晚5点(北京时间)运抵斯里兰卡。

崇泉说,考虑到此次灾难给各受灾国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帮助各受灾国开展搜救和重建工作,响应联合国关于对受灾国进行人道主义救援的呼吁,履行中国的国际义务,中国政府决定再次向有关受灾国家提供包括物资和现汇的人道主义救灾援助。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紧急调运物资,并在最短时间内空运至有关受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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