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结束的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上,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教育部计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术惩戒机制,在推广有关高校的成功经验和办法的基础上,尽早拿出《关于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见》,作为各地各校处罚学术失范的基本依据。
笔者认为,对学术不正之风进行惩治
譬如,目前通行的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依据,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是一个“硬指标”。如果论文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无论这名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得如何好,无论其有限的论文中包括质量多么高的一两篇佳作,也都无法得以晋升。这种只重“量”而不重“质”的评审机制,就导致了一些人在学术创作时进行低水平重复,重复别人也重复自己,剽窃他人也剽窃自己――将自己发表过的论文“改头换面”重新发表。
种种事实表明,改革目前不健全、不合理的学术评价和人才评价机制,才是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的根本之道。如果学术和人才机制不合理,那么就会将很多原本学术道德高尚的人,“逼”成不讲学术道德和规范的人,而且光靠惩治根本无法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而如果学术和人才机制是合理的,再配以相应的惩治措施,那么不讲学术道德和规范的人,便无立足之地,便会迫于制度的压力而变成讲求学术道德和规范的人。(作者系上海第二军医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