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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纺织品出口税

2005-0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对于全球规模近5000亿美元的纺织品、成衣市场来说,2005年1月1日将是巨变开始的日子,从这一天起,实行了40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体制宣告结束。有人预言,中国将成为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的最大受益者。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决定主动采取措施,对纺织品出口加强宏观调控力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

31日止,对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的过渡性临时措施。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004年我国纺织品出口预计将达到950亿美元,约占世界纺织品出口份额的20%左右,我国已成为纺织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但纺织品出口高速增长引发的问题也日益突显。从国内看,纺织品出口出现“量增价跌”的现象,多以定牌、贴牌为主,缺乏自主品牌;从国际上看,针对中国纺织品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一些国家夸大中国纺织品的出口能力,给纺织品出口带来众多不确定因素,如设置苛刻而又不合理的原产地规则及特别限制措施等新的贸易壁垒。中国政府决定采取对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等八项措施,目的是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推动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

据介绍,纺织品出口关税的具体征收办法是:对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价格相对较高的,税率定为0.3元/件(套、条),价格相对较低的,税率定为0.2元/件(套、条);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千克。经测算,平均税负水平为1.3%。

此种方法对质次价廉的商品压力较大,对质优价高的商品压力较小,能达到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低、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高的效果,从而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以实现优化我国纺织品出口结构的目的,并充分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而对纺织行业及纺织品出口企业而言,积极应对是当务之急。专家指出,企业应尽快加强内部的宣传培训,抓紧时间了解和掌握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操作程序,如哪些类别的纺织品出口需要征税,如何征税,征多少税,熟悉海关的征税标准和办法,经常、及时与海关进行沟通,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海关反映。更重要的是,企业要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加强自身竞争力必须解决技术研发、设计能力不足、产品单一等问题。要抓紧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企业技术改造,从源头抓起,把好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关,以塑造品牌和提升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来提升出口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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