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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人为本”的一点认识

2005-0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袁占亭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从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执政理念的又一次飞跃。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多方面需求和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深深植根于人类优秀文化的沃土之中。对此,我们可以从中国民本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等方面的发展历程来探寻。

“以人为本”四个字最早出现在《管子・霸言》中,“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讲的是君民关系。人本思想要求为政必须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官为本,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士大夫阶层解决官民矛盾的一种政治主张,被视之为中国古代农本社会中缓解阶级矛盾、德化君臣关系、约束君权、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之一。

中国民本思想的起源、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在原始氏族社会里,人人平等,部落首领的德行善举被概括、升华为民本思想,此时的民本思想处于质朴的原生状态。随着私有制的产生,氏族成员分化为君主、贵族和平民,阶级矛盾逐步激化。商周时期,鉴于商纣王因暴虐统治而丧失政权的教训,周公为替周朝政权的合法性寻找理论依据,创造了“天命靡常”、“敬德保民”的思想。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存在于诸子百家之中,开始进入理论的概括阶段。前秦时期,强调民为国家政治根基的思想,被《尚书》概括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其中,孔子的民本思想集中反映在其“为政以德”的思想中,他用舟与水比拟君民关系的二重性,强调“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警告君主当居安思危。孟子以性善论为基础提出“仁政”学说,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从性恶论出发,主张“修礼以齐朝,正法以齐官”。道家鼻祖老子从“贵以贱为本”的朴素辨证法和“天人合一”思想出发阐述其民本思想,认为君主当“以百姓心为心”,提出“爱民治国”的政治主张。墨子把“民为立国之本”的思想同“兼爱”思想相融合,要求君主“先万民之身,后为己身”。汉唐时期民本思想的发展进入了进一步完善并转向实际运作的阶段。其中,西汉贾谊从秦朝被农民起义推翻的历史现实中认识到,庶民在政权更替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进而在此基础上系统阐述了“民为政本”的思想,即民为国之本、君之本、吏之本。《贞观政要》中有言:“为君之道,必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明清时期的民本思想进入理论升华阶段。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对残民虐民,与民争利的君本思想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并且从哲学上论证了民本思想的合理性。黄宗羲提出应将“万民忧乐”作为行政标准,否定“君为臣纲,屈民伸君”的君本思想。王夫之则提出了“众为邦本,土为邦基,财用为生民之命”的思想。顾炎武区分“国”与“天下”,指出属于一姓的王朝与属于庶民的天下根本不同,揭露了统治阶级用自身利益冒充国家利益的虚伪性,深化了“民本君末”、“民贵君轻”、“民主君客”的思想。近现代时期的民本思想进入嫁接西方民主思想、力求实现创造性转型的阶段。梁启超较早地将中国历史上的重民思想称之为“民本思想”。以他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在主张君主立宪的前提下,为伸张民权大声疾呼,但由于未否认君主权威,此种民权思想并不彻底。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提出的“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思想是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它强调“民心就是立国之本”,并将其作为政治统治的思想纲领。

总的来看,民本思想最基本的内涵包括了保民、养民、富民、教民四个层次,其核心是“重民”,把“民”视为政治的根本。但是,民本思想虽然包括民有、民享的成分,但却不包括“民治”的成分;虽然具有民权思想的意味,却没有民主民权的制度。因此,自先秦以至近代,民本思想始终难以被真正贯彻到底,人民始终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被压迫、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在吸收西方人本思想合理因素的同时,打破了其历史局限性。与一般人本主义者以抽象的人作为出发点不同,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从现实的人出发,直接面向人的社会实践和现实生活,强调通过实践来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实现人类解放,这是以人为本的最高标准和理想境界,是人本思想的历史性飞跃。

人不应当是物的奴隶,而应当是人所创造出来的文明和社会的主体的本体论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基石。从人的实践性和社会性出发,提出理想社会的本质特征是自由人联合体的科学预见;从人的发展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出发,阐释人的解放及人的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的历史阶段性;明确个性自由的发展目标将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主要内容。

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专制政权的终结和人民政权的诞生,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真正实现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将最终占有自己全部本质的人本思想,吸收了当今国际社会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反思的积极成果,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类发展思想。

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思想,是对新中国建设史上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体现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围绕发展问题的艰辛探索。“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其本质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最大限度地为人民谋利益,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断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迈进。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思想,进一步揭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进一步明确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阐明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谋发展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辩证关系,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同人类自身发展的内在联系。“以人为本”谋发展的新理念是对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根本超越,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继承和创新。

(作者为兰州理工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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