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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报国 争当优秀建设者

2005-01-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今天,我们有幸获得“优秀建设者”奖章,感到无尚光荣。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评选、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充分肯定,也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鼓励和鞭策。我们要不负众望,再接再厉,自强不息,肩负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光荣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为此,我们向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倡议:

――报效祖国,振兴中华。履行对于祖国的天职,这是人最神圣的使命。我们要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将企业发展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把报效祖国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以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最大光荣,戮力同心,兴业报国。

――百折不挠,奋发图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身处改革开放大好形势之中,在党和国家政策指引之下,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秉持勤奋敬业的职业精神,塑造精益求精的职业风范,立足本业、锐意进取,乘风扬帆、激流勇进,不断把企业做强、做大、做久,推动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和民族经济的振兴。

――言行一致,重诚守信。无信则不立,厚德可载物。驰骋商海,诚信为舟,方能行得稳、走得远。我们要坚持信誉第一、诚信为本,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弘扬诚信理念,培育诚信企业,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诚实劳动,依法经营。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准则,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劳动致富、依法经营的理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尊重和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依靠诚实劳动,倡导公平竞争,坚持社会主义,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致富思源,奉献社会。致富不忘本,饮水当思源。我们要自觉承担起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义利兼顾,德行并重,扶危济困,在服务社会、回报人民、奉献祖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山九仞,功在不舍。各位同仁,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谨守“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准则,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优秀建设者,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奋勇拼搏,开拓创新,共同谱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壮美篇章!(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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