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保险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也进一步拓宽。2004年10月,保监会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2004年8月,保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允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
在有效开拓渠道的同时,保监会也加强资金运用监管的力度。2004年,保监会相继出台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指导各公司健全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出台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对保险保障基金实行集中管理,初步建立保险业风险自救机制。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的重点要放到防范风险、提高收益上。一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保险资产托管制度,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法律关系,形成相互制衡的有效运行机制。二是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分段管理存量和增量资产,对新增资产实行专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部门应当参与保险产品开发,使产品开发与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相衔接。三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依托资金托管制度,建立保险资金非现场检查监督系统;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所涉及的金融机构的资格标准,防范信用风险。同时,积极研究推动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国家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