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福州市有关部门介绍,截至去年11月,福州市教育局会同市纠风办查处了关于学校乱收费的投诉举报107件,涉及学校61所,违规金额350.2万元,其中上缴财政207.8万元,清退142.4万元。有8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1人被通报批评。
去年秋季,福州闽侯县部分中小学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
读费计共22500元,被市教育局责令全部清退;连江县部分学校向出外借读的学生收取学籍保留费21.13万元,已全部清退。永泰县某中学2004年春季以收捐赠款的名义,向社会生和复读生收取赞助费,福州市纠风办、物价局、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将所收取7万多元没收上缴县财政,并在全市教育系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