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04年9月初,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73%,超出上年同期水平3个百分点,实现就业人数204万人;2004年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4%,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增加就业人数59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高校毕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共青团中央等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密切配合,在落实政策、培育市场、支持基层就业、就业见习和创业培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劳动保障部门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25个省份开展毕业生失业登记,在35个主要城市开展毕业生见习活动;人事部进一步出台有关政策,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教育部、团中央加大实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力度,引导大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许多地方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采取积极措施。辽宁省制定了28项就业政策,就业主管部门主办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让应届毕业生全部免费入场,并将应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政策文件等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给用人单位;重庆市劳动部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甘肃、湖北等地拨专款支持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河南省鹤壁市实行大学生“村官”计划……这些新举措对促进大学生就业发挥了作用。
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满腔热情为毕业生服务。南开大学调整院系专业设置,对本科生的培养向复合型、宽口径、厚基础方向发展,培养可塑性强、适应面广的人才;湖南大学根据毕业生供需比和所在院系办学条件制定院系招生计划;广东省、重庆市各高校将就业指导课确定为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给每个高年级学生安排就业导师;各职业院校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开展“订单式”教育,毕业生就业率到2004年9月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
新闻链接:“新华时评”――《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