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儒家、道家等学派都有丰富的和谐思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对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作一番疏理、审视,无疑具有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提倡宽和处世,协调人际关系,创造“人和”的人际环境,追求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主题的大同社会。人所共知,儒家伦理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最大。孔子所提出的理想人格是善于以宽厚处世,协和人我,从而创造和谐的人际环境。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又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其意是说,保持和谐而不结党营私,行为庄重而不与他人争执,善于团结别人而不搞小团体,才称得上君子。在这里,孔子区别了“和”与“同”两个概念,“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同”是一味地附和乃至结党营私。孔子还明确主张,君子应取前者而弃后者。可见,能够宽厚待人,与人和谐相处,是君子人格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孟子也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他还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还提出了仁、义、礼、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等一系列旨在实现“人和”,实现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提出了建设大同社会的远景理想。正如《礼记・礼运》所云:“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用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主张无为而治的道家最反对社会冲突,最希望实现社会的和谐。《老子》给人们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相处,宽大为怀,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老子提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第77章)老子提出的“无欲”、“无为”、“无争”,“去甚,去奢,去泰”,“知止”、“知足”等主张,无非是要人们效法天道,“有余以奉天下”,实现相对均衡。古人所设计的大同社会理想,带有乌托邦的性质,但它作为一种崇高的目标和理想境界,始终引导着中华民族的志士仁人追求以人际和谐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目标。
在心与身的关系上,主张人之身心和谐,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态,正确处理理与欲的关系。儒家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肯定人的正当欲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但他又强调“欲而不贪”(《论语・尧日》),反对放纵欲念。他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已衰,戒之在得。”(《论语・季而》也就是说,人们在追求情欲上,在喜怒哀乐上,在追求物质利益上,要掌握中和的原则,要保持平衡谦和的心态。不能贪得无厌,不能把物质利益作为人生的全部追求,更不能见利忘义。这种把对生命价值的关怀与对道义价值的弘扬有机结合起来的人生观是值得肯定的。道家创始人老子也主张人之形体与精神的合一,他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老子》第10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老子》第56章)这是说,具有和谐的人格,就能“消除个我的固蔽,化除一切的封闭隔阂,超越于世俗偏狭的人伦关系局限,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看待一切人物”(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283页)。
在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主张和谐共处,协和万邦。《尚书・尧典》说:“百姓昭苏,协和万邦”。《周易・乾卦》说:“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即主张万邦团结,和睦共处。孔子提出“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又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主张以文德感化外邦,反对轻率地诉诸武力。孟子提出“仁者无敌”(《孟子・梁惠王上》),主张“以德服人”(《孟子・公孙丑上》),提倡王道,反对霸道。王道与霸道相反,霸道是以武力做后盾,处理国内和国际关系;王道则是利用和平的手段,通过在国际间建立相互间的信任关系而扩大自己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些和谐思想虽然难免有封建性糟粕的一面,但其优秀一面,仍然是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资利用的重要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