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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成中委员: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2005-03-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栋 陆健 我有话说

“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其商标却经常被别人抢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委员一谈起知识产权保护就很激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有些发达国家经常片面宣扬它们是受害者,事实上,我国许多民营企业也常常成为受害者。”

胡成中委员说,不少新技术新产品由于没有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而拱手让与他

人,非但研究开发的投入得不到回报,甚至在他人抢先申请专利后,还要为自己的成果支付使用费。

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另一种表现是,不能主动利用相关规定获取正当的利益。胡成中说,一些国外企业申请的专利已经过了保护期,我们本可无偿使用,但有些企业却不敢用,更有一些企业埋头苦干开发出的“新技术”也是别人早已过期的专利技术,白白浪费了许多资源。

“这种情况必须改变了,否则将严重影响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胡成中建议,首先应采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组织,并加强对民营企业领导人和知识产权专职人员的培训。他还指出,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全部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专门管理人才还不现实。因此,比较实际的方案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诸如专利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国际专利信息检索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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